证券代码:603459 证券简称:红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不含本次担 预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
保金额)
江西红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 17,000.00 万元 0.00 万元 是 否
森科技”)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经股东会
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383,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 46,000.0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 791HT26082
全资子公司江西红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森科技”)贷款人民币 17,0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4 日、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共计不超过 38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如授信主体为公司子公
司的,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
和其他文件,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
项批准之日止,在前述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红森科技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文伟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5MA3AE5PL2F
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1 日
注册地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 28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亿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厂,国
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32.39 4,517.3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557.64 12,730.82
资产净额 3,974.76 -8,213.50
营业收入 8,520.46 10,370.57
净利润 -2,811.75 -4,612.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
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
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791XY260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担保的债权数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
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
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
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
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83,000.00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46,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4%。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