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硬科: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0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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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38       证券简称:长鹰硬科    公告编号:2026-078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黄启君、姜楚楚、顾月勤、邓福铭、张宽政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
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936,382.36 元,低于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48,120,300.00 元,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6-095)。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
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8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6-096)。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97)、《昆山
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77)。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长鹰硬质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6]第 ZF11154 号)。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通股股票 1,809.5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89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万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6]第 ZF11112 号《验资报告》。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本变化、公司类型变化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
拟对《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内容为准,公司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85);
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
告编号:2026-090);
票。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和新增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6-087);
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6-089);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
告编号:2026-091);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2)、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93)。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
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94)。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六次会议决议》。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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