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及北京会议室(分会
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通过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其中,2 名独立董
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分别为姚辉先生、邢子文先生。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刘慧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的相关内容,我们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查
验和审阅,经核查,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
资料,对 2026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
当期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
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慧龙、邢子文、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