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68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7 月 27 日至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
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0.27 元/份调整为 39.82 元/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本次权益分派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鉴于前述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P=40.27-0.45=39.82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
事宜。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