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青岛海
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证监许可〔2023〕1053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716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7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5,196,011.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5,588.4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19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0,315.59 39,137.56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
使用 20,217.07 万元,剩余资金 18,920.49 万元(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现金管理及活期利息收入,如有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
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币 1,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 未 超 过 12 个 月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公司前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
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3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2026 年 7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
资金分次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归还人民币 14,350.00 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9 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78、2025-179、2026-005、2026-044、2026-048)、
《 关 于 提前归 还 暂时补 充 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 集 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管理、存放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3.00%计算,公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
费用约 345.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
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
部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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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颖 唐 超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