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MOONS’ ELECTRIC CO., LTD
(股票代码:603728 股票简称:鸣志电器)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
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
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
以画“√”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五、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七、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会议议程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一、 审议各项议案 报告人
二、 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发言及答疑
三、 对需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 统计有效表决票
五、 宣布表决结果
六、 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 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 会议结束
与会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4:30
备注 会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 88 弄 1 号楼美豪丽致酒店
联 系 人:温治中、叶骏超
联系方式:021-5263468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
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及制度。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股
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董事
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5: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重大
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8: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防范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
议。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