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38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方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17,466,183.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7,330,91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栋
咨询联系人:田鹏
咨询电话:010-56710773
传真电话:010-56710909
七、备查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