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蓝丰生化 股票代码 0025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海军 卞雅星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王街道建业路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王街道建业路
办公地址
电话 0550-3012192 0550-3012192
电子信箱 lfshdmb@jslanfeng.com lfshdmb@jslanfeng.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60,661,605.24 1,196,198,328.15 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803,668.07 -44,778,940.38 -3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4,970,924.70 -46,563,632.87 -18.0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39,367.23 -134,714,944.55 99.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2 -0.1193 -34.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2 -0.1193 -34.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5.72% -297.59% 51.8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082,023,729.31 4,476,855,007.25 -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986,686.65 43,689,201.49 -88.5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郑旭 17.96% 67,457,432 50,593,074 质押 18,500,000
人
安徽巽顺
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
企业(有 有法人
限合伙)
海南闻勤
私募基金
管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 5.00% 18,779,677 0 不适用 0
-闻勤顺
为 1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泽丰瑞熙
私募证券
基金管理
(广东)
有限公司 其他 3.79% 14,242,460 0 不适用 0
-泽丰稳
健 2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长城国融
投资管理 国有法人 2.99% 11,235,955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海南锦穗
境内非国
国际控股 1.33% 5,000,000 0 质押 5,000,000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李少华 0.83% 3,100,000 3,100,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范素月 0.70% 2,639,4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陆丽红 0.63% 2,361,900 0 不适用 0
人
高盛国际
-自有资 境外法人 0.59% 2,221,034 0 不适用 0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郑旭与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
致行动的说明 行动关系。2、除上述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陆丽红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311,9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5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361,900 股。
情况说明(如有) 张涛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524,000 股,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356,5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1,880,5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