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 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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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6-067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奚旺先生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规
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聘任赵宇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2026 年 8 月 21 日,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赵宇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
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奚旺先生,因工作调动,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担任董事
会秘书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离任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任证券事务代表赵宇冰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
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
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本次人员变动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证券事务代表人员变动属于公司内部正常工作调整。原证券事务代表奚旺先生
离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统筹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资本
市场相关工作。新任证券事务代表赵宇冰女士具备相应履职能力,能够协助董事会秘书
平稳承接证券事务代表各项工作。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日
常资本运作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持续、规范开展。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赵宇冰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核查,认为赵宇冰女士
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素养与履职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北交所业务
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同意提请董事会聘任赵宇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赵宇冰,女,1996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学历。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成都赛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2024 年 12 月至
公司内部跨部门协同统筹工作,跟进公司治理相关事项,协助落实上市公司合规运营相
关事务;2026 年 8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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