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合理利用
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的
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但不
限于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
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