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1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07,739,9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 45,736,906.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002,993.45
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上市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6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含变更后募投项
目)已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24,753,748.47 元,其中:2020 年使用
募集资金 5,654,152.00 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76,677,434.06 元,2022 年使用
募集资金 8,752,668.45 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27,714,942.25 元,2024 年使用
募集资金 23,245,585.16 元,2025 年使用募集资金 18,497,452.81 元,2026 年上半
年使用募集资金 64,211,513.74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收到
利息收入和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18,752,933.82 元,发生手续费等支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禄科技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1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 1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164,014.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3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059,988.7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61,286.80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898,701.96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752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募集资金
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累计已使用 113,898,701.96 元,使用募集资金收到
利息收入 8,581.6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581.6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
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1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安徽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光”)和苏州屹甲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屹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母公司天禄科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项目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
新建光学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 10538401040042054 50,000,000.00 1.28 活期
项目
苏州黄埭支行
中信银行苏州
扩建中大尺寸
相城支行(注 8112001013400609306 52,002,993.45 521,329.29 活期
导光板项目
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唯亭 扩建中大尺寸
西区支行(注 导光板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225019974400000127 补充流动资金
苏州黄埭支行 3 项目
(注 1)
中信银行股份
TAC 光学膜项
有限公司苏州 8112001013300928606 363.99 活期
目
分行(注 3)
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唯亭 新建生产光学 50,057,491.
西区支行(注 膜项目 24
合计(注 2) 381,236,806.50 51,395,728.56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9,233,813.05 元;
注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5,995,728.56 元,其中,
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 51,395,728.56 元,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 4,600,000.00 元。
注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333 万元投入新项目,其中:4,333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安徽吉光增资以
实施“TAC 光学膜项目”,7,000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苏州屹甲增资以实施“新建生产光学膜
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12454000000530433 35,559,988.76 2,573.90 活期
区苏州片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苏州分行相城支行
合计 115,559,988.76 8,581.62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661,286.80 元;
注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581.62 元,全部为银
行活期存款余额。
三、202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1《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详见附表 1-2《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受全球行业周期影响,近几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
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根据目前市场预期,下游 LCD 面板行业在未来
几年将持续处于低增速态势,公司导光板产品短期内总体产能扩张需求较小,
“扩
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集资金预计无法按期使用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
施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333 万元投入
新项目,其中:4,333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安徽吉光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TAC
光学膜项目”,7,000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苏州屹甲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新
建生产光学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1
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2,002,993.4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211,513.7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330,000.00 324,753,748.4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33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31%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进度(%)(3) 实现的 到预计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分改变) =(2)/(1) 效益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注 1)
(注 1)
(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2,590,000.00 362,002,993.45 64,211,513.74 324,753,748.47 89.71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572,590,000.00 362,002,993.45 64,211,513.74 324,753,748.47 89.71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全球宏
观经济下行影响,2022 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导致公司扩产项目实际进展低于预期。为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
审慎研究,为确保产能建设与下游需求相匹配,根据对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的预测,延长“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投项目期限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进行延期,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2、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近两年外部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行业发展
现状以及公司战略,公司谨慎、适度调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建设期。同时,为使公司产量与需求更加匹配,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
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将“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 年 2 月 13 日”调整为“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新建光学板材项目”进行延期,
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 年 2 月 13 日”调整为“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受全球行业周期影响,近几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谷,供给端节奏放缓。根据目前市场预期,下游 LCD 面板行
业在未来几年将持续处于低增速态势,公司导光板产品短期内总体产能扩张需求较小,“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集资金预计无法按期使用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说明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
募集资金 11,333 万元投入安徽吉光“TAC 光学膜项目”和苏州屹甲“新建生产光学膜项目”。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
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2990 号”调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
镇太东公路 2990 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3000 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调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
外部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 年 8 月 13 日”调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
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2990 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3000 号”变更为“相城区黄埭镇旺庄路西、善角浜路北及苏州市相城区
黄埭镇太东公路 3000 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 年 2 月 13 日”调整为“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
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为:实施地点由“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2990 号”调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
情况 公路 2990 号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3000 号”,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调整为“利用自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及租赁外部厂
房建设生产车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 年 8 月 13 日”调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2,621,300.0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
换情况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768 号《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公司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况
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5,995,728.56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 51,395,728.56 元,银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原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62,002,993.45 元,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333 万元投入新项目,
其中:4,333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安徽吉光增资以实施“TAC 光学膜项目”,7,000 万元用于向子公司苏州屹甲增资以实施“新建生产光学膜项目”。经上
述变更后“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48,672,993.45 元。
附表 1-2
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898,701.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898,701.9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改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2)/(1) 期 效益
改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13,898,701.96 113,898,701.96 0.00 113,898,701.9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3,898,701.96 113,898,701.96 0.00 113,898,701.9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113,898,701.96 113,898,701.96 0.00 113,898,701.96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261,286.8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
置换情况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0155 号《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581.62 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集资金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板项目
学膜项目 板项目
合计 113,330,000.00 59,079,167.20 59,079,167.20 52.13
受全球行业周期影响,近几年导光板终端消费电子需求下降,面板行业处于周期性低
谷,供给端节奏放缓。根据目前市场预期,下游 LCD 面板行业在未来几年将持续处于低增
速态势,公司导光板产品短期内总体产能扩张需求较小,“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募
集资金预计无法按期使用完毕。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
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11,333 万元投入安徽吉光“TAC 光学膜项目”和
苏州屹甲“新建生产光学膜项目”。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