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9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
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8 号),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98.4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56,201.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80.9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20.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2-3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920.61
项目投入 B1 24,254.4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75.38
项目投入 C1 515.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75.35
项目投入 D1=B1+C1 24,769.7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50.7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 15,500.00
购买理财产品及可转让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
F
品
理财产品兑付尚未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G
应结余募集资金 H=A-D1+D2-E-F-G 17,601.6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I 17,601.60
差异 J=H-I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
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横山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及第一创
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 个募集资金专
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145515763023 0.00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379010100100935350 170,083,499.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
支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横山桥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
支行
合 计 176,016,042.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1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 万元。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
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并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15,500 万元。
(1) 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
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说明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
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求,基于审慎性原则,主动控制投资节奏,适当减
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
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将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 2027 年 5 月。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与业
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受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保全资金偶发性事件的影响,公
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为 379010100100935350 募集资金账户
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存款及理财金额为 9,800.00 万元。公司其他募集
资金账户不存在未被查封、司法冻结、强制执行,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民初 3620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原告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绵阳
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其自愿撤回起诉,系其对自己诉讼权
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2026 年 8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
账户已解除冻结。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920.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5.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69.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数字化车间建设
否 32,928.90 32,928.90 515.25 9,315.89 28.29 2027 年 5 月 项目建设中 不适用 否
项目
深圳东杰智能技
否 8,000.00 8,000.00 458.67 5.73 2027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究院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991.71 14,995.18 14,995.1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合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案》,公司将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期至 2027
年 5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较为缓慢,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
化,客户结构、地域分布发生变动,为了更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达到募投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出于谨慎原则,
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杰海登(常州)
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新增产能不发
生变化,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
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拟定将募投项目“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
院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深圳东杰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调整为母公司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地点调整至山西省太原市;将募投项目“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调整未改变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
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东杰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 号)。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720.38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22.6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3 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 1.55 亿元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报告五之说明
[注]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79.3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55,920.6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