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0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9 月 7 日下
午 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江
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说明:
上述议案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