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和《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25 年度公
司业绩未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可
归属比例、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1,600 股作废失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
票期权合计 2,951,240 份由公司注销。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一)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4 年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归属的 438 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合计归属 11,066,760
股。
(二)因《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4 名已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5,200 股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100%;根据
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 5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000 股,作废失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因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未能全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4,200 股。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