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
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14:15 以通讯会
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余玉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
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出具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结论客观、公正。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田卫星 余玉苗 向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