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6-037 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80%。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公司拟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302,592,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1,165,874股后的301,426,187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益分派。
本 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实 际 参 与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本 × 每 10 股 分 红 金 额 ÷ 10 股
=301,426,187股×10.000000元÷10股=301,426,187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301,426,187元÷302,592,061股
*10=9.961470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并办理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02,592,06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 1,165,874 股后的 301,426,187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80%。
(2)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9 月 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26年9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
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
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301,426,187 股×10.000000 元÷
股派息(含税)=301,426,187.00 元÷302,592,061 股*10=9.961470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扬子江健康大厦C座22层
咨询联系人:马乔骞
咨询电话:010-85809026
传真电话:010-8580902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