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8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
会〔2025〕32 号)及其他相关配套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同步执行财政部《解释 20 号》相关规定。除
本次调整内容外,其余会计政策仍遵循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对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之间发生的、属于《解释 20 号》
规范范围内的业务,公司一并按照《解释 20 号》要求调整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20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过往及当期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