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
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 2025 年行权条
件未成就所涉股票期权 29,105,078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二、关于作废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