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中来股份 股票代码 3003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娜 周利兵
电话 0512-52933702 0512-52933702
办公地址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电子信箱 stock@jolywood.cn stock@jolywood.cn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66,069,813.13 3,303,827,439.92 -6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5,111,692.24 -168,768,267.71 -10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76,976,624.71 -190,371,799.95 -98.0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1,813,428.44 -447,381,125.48 185.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5 -1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5 -1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3% -5.15% -13.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172,619,250.82 14,840,430,054.90 -1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11,091,484.19 1,991,544,222.97 -9.06%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林建伟 13.36% 145,557,840 145,557,840 质押 92,212,920
然人
浙江浙
能电力 国有法
股份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楼希 2.85% 31,072,231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张育政 2.75% 30,000,000 0 不适用 0
然人
香港中
央结算 境外法
有限公 人
司
苏州普
境内非
乐投资
国有法 0.91% 9,936,448 0 不适用 0
管理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吴晓婷 0.91% 9,921,352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方东晖 0.60% 6,536,84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陈重新 0.56% 6,124,2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陈新生 0.46% 4,995,900 0 不适用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中,张育政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98%股权,其与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公司股东陈重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96,500 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227,7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124,200 股;公司股东陈新生通过普通证券
股东情况说明(如 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995,900 股,
有) 实际合计持有 4,995,900 股。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