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0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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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
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
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
告进行审计,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审计
需要的人员配置及工作强度等因素经双方协商而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 2026 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
合同与文件。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业务收入及服务客户等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
券 服 务 业 务 审计 报 告 。 容 诚 会计 师 事 务 所 经 审计 的 2025 年 度收 入 总 额 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其中,涉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6 家。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有限公司和
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
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及容诚事务所在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 02 民初 735 号、(2025)
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
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5%范围内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处
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共 3 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行业惩戒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1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景亮,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拓邦股份、万讯自控、致尚科技等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拓邦股份、思瑞浦、乔锋智能、科力尔等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拓邦股份、致尚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项目。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范丽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因审计项目部分程序执行不到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实际费用以后续签订合同为准,审计
收费增减变动幅度预计在 20%以内,具体费用将在 2026 年年报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
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
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
一次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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