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62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10 名,实到董事 10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
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挂牌出让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交易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临 2026-063 号。
同意公司下属上药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
控股子公司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51%股权,挂
牌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 17,850 万元(最终应不低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值),
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医药将不再对标
的公司实施并表。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
让方资格条件、调整挂牌价格、延长挂牌期限、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王忠先生提出反对意见,反对理由:该公司去年净利润 3000 多万,
今年 1-5 月份净利润 1000 多万,如果把上市公司 51%转让,侵害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公司说明:包含本次交易在内的系列交易,均是上海医药推进新零售业务整
体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旨在通过整合上海医药体系
内专业药房资源,全面提升其市场价值与核心竞争力。相关交易均聘请具有从事
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挂
牌底价也均参照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待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后,最终交易价格
以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新零售业务的整体发展,且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
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
案及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能否最终完成、最终受让方、成交价格、完成的
时间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
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