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韬光 董事 工作原因 张嘉璜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乐通股份 股票代码 0023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蒙 杨婉秋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 265 号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 265 号
办公地址
办公楼 3 楼 办公楼 3 楼
电话 0756-3383338、6887888 0756-3383338、6887888
电子信箱 lt@letongink.com lt@letongink.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8,884,273.16 201,604,113.01 18.4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97,688.20 -2,939,000.11 32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10,735.62 7,577,309.19 -13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14 3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14 3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1% -2.21% 6.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05,195,450.49 567,887,900.24 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0,478,988.99 172,102,032.36 4.87%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922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51,990,000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82% 51,999,959 0
理有限公司
冻结 51,999,959
深圳市优悦美晟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2% 9,472,510 0 质押 9,47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
翁高翔 境内自然人 1.45% 3,034,400 0 不适用 0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 1.21% 2,539,300 0 不适用 0
杭州训机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训
其他 1.04% 2,187,900 0 不适用 0
机星辰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高盛国际-自有资
境外法人 0.85% 1,781,510 0 不适用 0
金
康红梅 境内自然人 0.77% 1,606,000 0 不适用 0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66% 1,379,900 0 不适用 0
戴程凤 境内自然人 0.56% 1,176,400 0 不适用 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5% 1,144,244 0 不适用 0
-客户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 8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康红梅共持有公司股份 1,606,000 股,其中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06,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共同投资参股公司事宜
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大晟资产享有及承担,框架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从由公司控股并
表改为由大晟资产控股并表。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暨拟签订〈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的议案》,在框架协议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基
础上,各方经积极沟通及充分磋商后就项目合作具体内容和安排基本达成共识,签订了《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
资成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董事长周宇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的协议书》,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拟具体实施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
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晟资产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浩泰投资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8%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将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 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
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拟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减资,从人民币 2.5 亿元减至人民币
能源公司 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
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至诸暨屹
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 12.5%股权。
(2)轩翔思悦股权投资款项事宜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
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
金 27,3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
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 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
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
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公
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
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
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
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偿还崔佳、肖诗强部分股权投资款人民币 12,450 万元;同时各方约定将截至
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8)。
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 3.85%支付利息,公司应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即本金、利息合计人民
币 53,508,562.67 元。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4),公司预计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
与交易对方沟通,评估资金安排与偿付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事项最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