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73 转债简称:赛斯转债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69,92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56%。其中,首次授予
益总额的 9.60%。首次授予时因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
月 14 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完毕。
授予价格由 19.26 元/股调整为 18.84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授
予价格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
第三个归属期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任职并签署劳
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要求。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基准年份
度 归属系数 80% 归属系数 90% 归属系数 100%
营业收入较 2024 营 业 收 入 较 2024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第 一 个 24.00% ; 或 扣 非 27.00% ; 或 扣 非 30.00%;或扣非
归属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 利 润 较 2024
增 长 不 低 于 增 长 不 低 于 年增长不低于
营业收入较 2024 营 业 收 入 较 2024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第 二 个 40.00% ; 或 扣 非 45.00% ; 或 扣 非 50.00%;或扣非
归属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 利 润 较 2024
增 长 不 低 于 增 长 不 低 于 年增长不低于
营业收入较 2024 营 业 收 入 较 2024 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年增长不低于
第 三 个 76.00% ; 或 扣 非 85.00% ; 或 扣 非 95.00%;或扣非
归属期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利润较 2024 年 净 利 润 较 2024
增 长 不 低 于 增 长 不 低 于 年增长不低于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则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书面
异议、反馈记录。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 2025 年 9 月
授予价格 19.26 元/股。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确定 2026 年 7 月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部分)由 19.26 元/股调整为 18.84 元/股。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调 授予人
授予批次 授予日 授予数量 股票来源
整后) 数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首次授予 2025/9/2 18.84 元/股 477.10 万股 183 人
行 A 股普通股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完成归属,本次为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办理;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2 日,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激励对象离职,剩余 172 名激励对象符合
须满足在公司任职的要求。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 (天健审(2026)2-374 号):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23,040.69 万元,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具体考核
较 2024 年增长 32.70%,公司层面归属比
指标见上文“一、(一)6、(2)”表格。
例为 100%。
(注:上述数据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
数据为计算依据。 )
本次拟归属的 172 名激励对象中,153 名
绩效考核结果为 A 或 B,个人层面可归属
比例为 100%;17 名绩效考核结果为 C,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2 名绩效考
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对应个人
核结果为 D,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
层面归属比例(N)为 100%、100%、80%、0%。
上述 17 名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
不可归属股份 26,480 股;2 名绩效考核
结果为 D,个人层面不可归属股份 12,800
股,以及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其获授的 248,000 股限制性股
票与个人层面不可归属股份合计 287,280
股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 日
(二)归属数量:1,769,920 股
(三)归属人数:172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
:18.8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调整后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
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董事长、核心技术
人员
董事、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
工(162 人)
首次授予可归属股份合计
(共计 172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72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769,920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
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
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
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次归属尚未进入归属期,尚待公司于归属期内办理本次归属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