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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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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福华尚纬”)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
注册时间:2003 年 7 月 7 日
联系方式:0833-2595155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线缆、普通线缆,主要产品简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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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简介
特种电缆是具备独特结构或特殊性能、使用于特殊环境或工况的电线电缆,
广泛应用于军工、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核电站及轨道交通等领域。其核心
特性包括耐高温(125-250℃或更高)
、耐腐蚀、阻燃、耐火、抗拉伸、低烟
特种线缆 无卤、耐辐射等。
主要类别涵盖耐高温电缆、防火耐火电缆、高阻燃电缆、防霉防鼠蚁电缆、
耐辐射电缆、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风能发电用电力电缆、太阳能光伏发电
用电缆、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系列电缆、预分支电缆、盾构机电缆、
海港用特种阻水中压电缆、无机耐火中压电缆等。
主要用以传输电(磁)能、传输控制信号,有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如钢芯
普通线缆
铝绞线、架空用绝缘线、普通中低压电力电缆、普通控制电缆、布电线等。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但除个别工艺环节外,各种产品的总体生产工艺和流程
基本相同,以下以普通中压电力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
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电缆、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五种产品为代表,说明公司主
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普通中压电力电缆
(非磁
性)钢带
内屏蔽料
绝缘料 内护套料 护套料
外屏蔽料 检
铜杆 铝丝
验 多芯非铠装
挤
挤 包
拉 铜 成 护 成 包
导体屏蔽 包
丝 绞 带 缆 铠 套 品 装
挤包绝缘 内
退 制 屏 绕 装 ( 检 入
绝缘屏蔽 护 印 库
火 蔽 包 验
套 字
)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单芯 检
铠装 非铠装
验
绕
包
检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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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轨道交通用电缆
导体屏蔽料
铜杆 绝缘料 检 护套料
绝缘屏蔽料 验 多芯非铠装电缆
挤
包
拉 导 三 金 外 成 包
内 护
丝 体 层 属 成 铠 品 装
护 套
退 绞 共 屏 缆 装 检 入
层 (
火 制 挤 蔽 印 验 库
字
)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验 验 验 验 验 铠装 验 验 非铠装 验 验
单芯电缆
(3)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
分 涂
外 覆
割 护
导 三 涂 石 包
阻 金 套 墨
体 层 去 覆 成品 装
绞 水 属
拉 制 共 气 沥 试验 入
丝 挤 带 套 青 库
紧压
圆形
导体 双层共挤
铜杆
绝 护
退 复 挤 缘 复 成 挤 套 成 包
拉 火 束 绞 包 辐 绕 缆 包 辐 印 品 装
丝 镀 绞 绕 绝 照 配 绕 护 照 字 检 入
锡 包 缘 交 线 包 套 交 验 库
联 联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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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芯电缆
绝 单芯若有
铜杆 缘 屏蔽
挤
出 无屏蔽
挤
退 复 复 成 包 成 包
拉 火 束 绞 绕 缆 屏 护 品 装
套
(
丝 镀 绞 绕 绝缘 配 绕 蔽 检 入
(
锡 包 挤出 线 包 印 验 库
)
连续 多芯电缆
字
)
硫化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检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特种电缆 127,530.52 93.05% 154,685.27 91.55% 199,958.60 92.38%
普通电缆 8,587.25 6.27% 13,487.43 7.98% 15,608.25 7.21%
其他 945.22 0.69% 798.02 0.47% 880.40 0.41%
合计 137,062.99 100.00% 168,970.72 100.00% 216,447.25 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特种电缆、普通电缆和其他,其他产品主要为电
缆相关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特种电缆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为 92.38%、91.55%及 93.05%。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低烟无卤材料、PVC 护套等。对于
占产品成本比重高、价格波动较大的主要原材料铜,公司采用“近期订单现货采
购”、“签订开口合同(可调价合同)”、“远期订单点价及套期保值”三种方式采
购,并根据订单需求和生产安排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全部由物资采购中心从合格供应商进行统一集中采购。
一方面,整合原有物资采购资源,减少人力、物力投入;另一方面,集中采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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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形成规模采购,降低采购价格,同时,也能保持四川、安徽两基地生产原材料
统一性,保证电缆产品质量一致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
单,结合四川、安徽两基地生产能力,以交货期、产品种类和运输距离制定生产
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结合代理的销售方式,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客
户签订购销合同。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区域(含海外)+产品领域”的营销模
式,构建了“四部一司(即战略业务部、华东(海外)业务部、北方业务部、南
方业务部与销售公司)”与商务运营部相结合的市场营销组织架构。2026 年,公
司进一步优化调整,确定了“一部两中心一司(即战略拓展部、战略业务中心、
区域营销中心与安徽尚纬)”与商务运营部相结合的市场营销组织架构,形成更
加集约高效的市场营销体系。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产量(千米) 47,054.88 63,980.80 78,908.01
产能(千米) 106,889.04 93,967.69 93,247.69
产能利用率 44.02% 68.09% 84.62%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品种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销率
(千米) (千米) (千米) (千米)
特种电缆 42,038.10 42,143.31 100.25% 55,464.19 57,838.26 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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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缆 4,890.18 5,430.56 111.05% 8,408.01 9,440.75 112.28%
品种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千米) (千米)
特种电缆 70,070.42 78,611.44 112.19%
普通电缆 8,777.13 9,769.18 111.30%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超过 100%,主要系公司根据中标项目需求,外采部
分无法自产的特定型号电缆所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期间 序号 公司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合计 57,689.07 40.92%
合计 67,060.66 38.66%
合计 90,418.08 40.97%
注: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客户的销售情况
以合并口径列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包含国网智联电商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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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司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含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
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包含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等;蜀
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含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等;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有限公司包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包含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等;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包含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佰能盈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合
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50%的情况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况。同时,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
权益。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杆、低烟无卤材料、PVC 护套等,报告期内公司主
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以及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类别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比重 成本比重 成本比重
铜杆 89,445.90 76.74% 92,970.61 67.74% 115,996.30 65.13%
低烟无卤材料 3,475.33 2.98% 5,523.31 4.02% 4,943.91 2.78%
PVC 护套 1,806.50 1.55% 2,614.49 1.91% 4,363.27 2.45%
合计 94,727.73 81.27% 101,108.41 73.67% 125,303.47 70.35%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公司销售及
生产计划等有所变动。
铜杆系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铜杆市场价格呈现震荡上升趋势,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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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采购金额及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数量(万度) 2,117.88 2,364.92 2,613.21
金额(万元) 1,264.12 1,479.59 1,643.15
平均单价(元/度) 0.60 0.63 0.63
公司电力采购主要用于生产,采购规模与公司产销规模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单价基本维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在当期采购总额中所占比
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78,874.79 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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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77,783.13 56.24%
合计 105,991.34 59.85%
注: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供应商的采购
情况以合并口径列示。德阳合兴铜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包含德阳合兴铜材贸易有限公
司、德阳玖星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含陕西煤业物资有
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彬长分公司、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
等。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 50%的情况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同时,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
商中拥有权益。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451,326.40 306,691.32 335,170.55
负债总额 198,067.16 97,881.92 121,825.03
股东权益 253,259.24 208,809.41 213,34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
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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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40,978.17 173,473.83 220,667.05
营业利润 -3,857.48 2,238.01 2,391.38
利润总额 -5,184.46 2,195.45 2,297.35
净利润 -4,733.89 1,599.95 1,99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29.32 1,634.29 2,044.3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4.55 15,104.41 14,259.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16.80 -6,772.60 -20,510.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52.87 -14,695.33 -16,783.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903.81 -6,362.89 -23,010.53
财务指标
年度 年度 年度
每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08 0.01 0.02
益(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63 -0.10 -0.37
盈利能力:
毛利率 15.00% 18.62% 17.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77% 0.96%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 0.41% 0.59%
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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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3 2.46 2.08
速动比率(倍) 1.87 2.18 1.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3.89% 31.92% 36.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09% 41.07% 42.39%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9 1.59 1.92
存货周转率(次/年) 4.65 5.60 6.4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7 0.54 0.64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总
数;
(5)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6)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归母净资产加权平均数;
(9)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
利润/归母净资产加权平均数;
(1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2)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总负债/合并总资产;
(1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1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值;
(1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余额平均值;
(16)总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期初期末总资产平均额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
经济发展、国家政策调整、电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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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密切相关。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若未来相关领域产业政策
出现调整,导致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市场处在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的阶段。国
内电线电缆企业众多,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各企业市场
占有率水平较低;中低压电力电缆和普通电缆领域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
市场竞争激烈,整体利润率较低。公司产品结构中,特种电缆所占比例较高,整
体技术含量较高,客户群体较稳定。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其他企业的逐步加入,
特种电缆领域的竞争也将逐渐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比例较大,其中铜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约为 70%。一方面,铜材的价格波动
将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销售定价,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和盈利情
况;另一方面,铜材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
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如果未来铜杆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可
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应对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采
用与客户签订“开口合同”、采购远期订单“点价”、套期保值等方式降低铜价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增资控股四川中氟泰华进入电子化学品行业,截至报告期末,
四川中氟泰华各产品的产线处于建设中,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
电子化学品及相关基础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电子化学品业务系发行人“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在电缆
主业基础上积极布局电子化学品领域并在相关产业链进行延伸拓展。尽管公司已
就产品的市场拓展展开严格的内部分析论证、前期市场调研,但新业务拓展中仍
可能出现营销受阻,无法充分得到市场认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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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氟泰华电子化学品及配套基础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氟化氢、硫酸等
具有腐蚀性、毒性的介质,生产工艺环节对设备密封性、温度控制均提出较高要
求,且生产运营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尽管公司已经按照《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
施,但若出现经营管理不善、设备故障或其他突发事件,仍存在安全生产与环保
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20,667.05 万元、173,473.83 万元和
元和-4,729.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前实际控制人遭到刑事处罚、控制权变动等多种因
素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波动,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减弱、行业竞争
程度加剧,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持续亏损或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64%、18.62%和 15.00%,受行业竞
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销量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提升及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等多种因素影响,毛利率呈下滑趋势。若未来公司产品及客户结构发生调整,并
叠加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且无法完全传导至下游客户等因素影
响,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继续波动的风险,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6,947.86 万元、100,714.33
万元及 76,880.3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00%、58.06%及 54.53%,
占比较大。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类项目,工
程类项目通常按节点、分阶段付款,付款周期较长;同时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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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石化、电力、轨道交通等大型国有企业,部分客户资金支付受工程进度和
集团公司付款节奏影响,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如果主要客户出现经营不佳、
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等情况,可能导致部分应收类项目发生坏账,对公
司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7,121.14 万元,主要为对
参股企业的投资。若发行人参股企业未来经营状况恶化或发展不达预期,发行人
上述对外投资可能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对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827.30 万元、58,700.79 万
元和 55,633.0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1.00%、59.42%和 24.69%。
报告期内各期间,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 5,304.19 万元、5,558.02
万元和 6,096.0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0%、3.20%和 4.32%。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81,011.37 万元,随着公司投资项目
的逐步投产,公司折旧费用将有所增长,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每年也会
新增一定金额的折旧,因此预计未来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仍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尽管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已经过充分论证和分析,但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市场
环境、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公司投资项目在投产后
没有产生预期效益或不能如期达产,大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将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
不利影响。
二、申请上市证券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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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 年 8 月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华化学。福华化学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17 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123,633,871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954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发
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福华
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与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与尚纬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
协议》”)的约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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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解禁之日止,认购人就其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发行人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发行人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543.71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6,543.71 86,543.71
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保荐人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联系方式
保荐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 联系地址 电话
刘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易桂涛 5999 号基金大厦 27 层
上市保荐书
姓名 联系地址 电话
罗川杰
姜涵天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
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人,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人同意推荐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人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上市保荐书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批准了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
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市保荐书
七、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保荐人、
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中,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逐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八、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在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上
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
披露等制度,督促发行人规范运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发表专项意见,包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解除限售等。
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
见
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
平仓的;
(三)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项进行定期现场检查。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工作的,督促公司改正,并及时报告交易所。
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
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
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上市保荐书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在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之前,或者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发行人更正
或者补充,并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相关规定的,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
披露前向交易所报告。
有充分理由确信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按规定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
向交易所报告。
完成持续督导期满后尚未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
完结的保荐工作 荐人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其
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九、其他说明事项
无。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福华尚纬申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
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
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罗川杰
保荐代表人:
刘 凡 易桂涛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保荐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江 禹
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