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观想科技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3285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31.5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 6,089.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910.02 万元。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 号)。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里
坤哈萨克自治县支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截止日余额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自治县支行
合计 13,578.3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21,352.5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
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存在一定实施周期,根
据项目投资计划并结合公司及相关市场的实际情况,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
时闲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
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此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8,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李军伟 李志杰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