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6-077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冯震远先生、
刘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自
强先生、冯震远先生、刘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
关职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广冬先生、黄新宇先生、胡列翔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张广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提名黄新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提名胡列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潘自强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
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冯震远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
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刘杰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潘自强先生、冯震远先生、刘杰
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
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
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张广冬
先生、黄新宇先生、胡列翔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
离任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冯震远先生、刘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
本次补选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候选人张广冬先生、黄新宇先生、
胡列翔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
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广冬先生、黄新宇先生、胡列翔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胡列翔,男,1960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享有国务院特殊
津贴待遇,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杭州市电力局副总
工程师;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湖州市电力局副局长;2001 年 3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杭州市电力局副局长;2006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
师、总经理助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秘书长。2023 年 3 月
至今兼任非上市公司杭州钱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列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广冬,男,199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博士研
究生学历。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4 年 7 月
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副教授。2025 年 5 月至今兼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广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黄新宇,男,198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法学学
士、湖南工程学院工学学士,执业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
月任湖南仁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2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长沙)律
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26 年 1 月至今兼任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黄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