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8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
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的《关于同意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13 号),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完成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22,230,753.2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569,246.7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5]100Z0067 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原拟投入设备购
置及安装费的募集资金 1,500 万元全部划转至建筑工程费;调整后,本项目拟投
入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建筑工程费。除此之外,实施总部基地建
设项目所需其他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情况如下:
占投资总额 原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资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30,200.00 100.00% 10,000.00 10,0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结构,是为匹配总部基地建
设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
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公司投
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公司投资项目
进展情况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
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第二次会议决议》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