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7 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
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
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
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