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
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连
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和“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6 年 9 月 3 日调整为 2027 年 4 月 30 日。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8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45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 保 荐 费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到位,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司农专字〔2025〕
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号 金投入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
设项目
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
研发建设项目
合计 45,233.57 45,000.00 14,174.74 31.73%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
生产研发建设项目
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始终按照募投项目总体规划审慎统筹资金使用,
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市场变化等客观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放缓
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本
着审慎经营原则,结合项目当前进度,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
整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当前业务经营规划、项目投资进度以及公司战
略考量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
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实施内容、实施主体以及
实施地点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公司“新能源
汽车高压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和“工业控制连接器生产研发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9 月 3 日调整为 2027 年 4 月 30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