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26 年初 2026 上半年度 2026 上半年 2026 上半年 2026 年 6 月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 占用累计发生金 度占用资金的 度偿还累计 30 日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联关系
目 余额 额(不含利息) 利息(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小 计 - - - -
合 计 - - - -
上市公司核 2026 年初 2026 上半年度 2026 上半年 2026 上半年 2026 年 6 月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 占用累计发生金 度占用资金的 度偿还累计 30 日占用资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联关系
目 余额 额(不含利息) 利息(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90.41 1,236.40 1,233.48 93.33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2.11 1.99 0.12 代垫水电费及其他 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预付账款 - 12.40 - 12.40 材料款 经营性往来
其附属企业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01.36 - 401.36 - 股权转让款 非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小计 491.77 1,250.91 - 1,636.83 105.85
借款、代垫水电费及
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129.28 3,940.56 2.73 3,916.43 3,156.14 非经营性往来
工资
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142.50 1,140.57 1.93 代垫水电费及工资 非经营性往来
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174.00 1,491.10 179.22 5,485.88 借款、代垫工资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62 223.53 45.60 181.55 资产转让款 非经营性往来
属企业 广东国光智能机器人装备有限公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7.37 7.36 0.01 代垫水电费 非经营性往来
司
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691.49 49,942.00 249.55 29,902.14 31,980.90 借款、分红款 非经营性往来
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41.47 1,842.70 1,484.04 1,400.13 资产转让款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20,039.86 58,589.76 252.28 36,675.36 42,206.54
KV2 Audio Inc. 联营公司 应收账款 559.44 19.69 37.03 542.10 注1 非经营性往来
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4.86 14.86 - 代垫工资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 借款、利息及水电押
联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 7,118.57 - 462.78 - 7,581.35 非经营性往来
司 金(注 2)
小计 7,678.01 34.55 462.78 51.89 8,123.45
总 计 28,209.64 59,875.22 715.06 38,364.08 50,435.84
注 1: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应收 KV2 Audio Inc.的余额为 79.59 万美元(等值于人民币 542.10 万元),主要是本集团以往年度销售音箱给予 KV2 Audio Inc.尚未结算之货款,期末余额变动主要为汇率调整。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
以上,视为非经营性往来。根据对 KV2 Audio Inc.财务状况的判断,本集团认为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2: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应收产业园的余额主要是本集团向产业园提供的财务资助及相应利息,其中借款本金 6,918.34 万元,利息 649.58 万元,水电押金 13.43 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发布《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编号:2025-2),公司实际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本金为 6,918.34 万元,产业园公司应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偿还公司财务资助借款本金 6,212.61 元,但产业园公司尚未偿还。同时,因产业园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上述
借款,根据《借款额度协议》第 7 条的约定,公司宣布对产业园公司发放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要求产业园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6,918.34 万元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的利息 186.80 万元。截止报告日,产业园尚未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