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6-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
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2026〕7 号),
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