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价格
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 0005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42,051.22 42,051.22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
告》。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半导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
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
项目
合计 45,295.35 41,942.9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
业的金融机构,并认真、谨慎选择理财产品。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流动性好、安全
性较高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以及理财产品。
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该等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
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