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7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增加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成都市易冲半导体
有限公司
不适用:本次为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
有限公司
计增加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对外担保总额中美元的金额以 2026 年 8 月 24 日汇率折算后人民币金额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易冲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易冲”)日
常经营需要,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
源”)拟为成都易冲提供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
成都易冲向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订购相关服
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事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担保文
件为准。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鸥”)日
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南京凌鸥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日常经营履约类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该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为进一步满足南京凌鸥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现拟将前述公司为南京凌
鸥提供担保额度调增至人民币 6,500 万元,担保类型、担保额度有效期均维持不
变。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增加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 占上市公 是否 是否
担保 被担 本次增加后 担保预计有
持股比 一期资 前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有反
方 保方 担保额度 效期
例 产负债 余额 期净资产 担保 担保
率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自前次审议
人民币 担保预计额
晶丰 凌鸥 人民币 6,500
明源 创芯 万元
万元 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按 2026 年 自前次审议
晶丰 成都
明源 易冲
人民币 议通过之日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前次审议担保预计额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有效期内,本次预计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
进行内部调剂。若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子公司情况的,
对该等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亦可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市易冲半导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晶丰明源 100%全资控股
法定代表人 潘思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1X2477U
成立时间 2016-08-03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
注册地
北段 366 号 10 栋 1 单元 4 楼 401 号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
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经营范围 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290.34 84,051.6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5,172.60 62,749.98
资产净额 25,117.74 21,301.68
营业收入 58,103.01 109,451.52
净利润 4,328.15 6,671.8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账面价值。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晶丰明源 100%全资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MA1MRM7K4X
成立时间 2016-08-16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 6 号兴智科技园 B 栋第 15
注册地
层
注册资本 289.5255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
经营范围
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23.56 26,930.6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385.25 5,907.80
资产净额 25,638.31 21,022.89
营业收入 28,264.17 36,830.64
净利润 9,875.31 11,440.3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账面价值。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成都易冲提供担保
保证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成都市易冲半导体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本债务;
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
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台积电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
双方同意并确认,保证人依本合同所承担之保证责任的累计总金额(包括但
不限于上述第 1 至第 4 项之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之总和),
以美金(USD)壹仟贰佰万元整(USD12,000,000)为最高限额。
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订购本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如果该笔本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发生任何延长,则保证期间应相
应延长,以确保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自生效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最后一笔由主债务人订购的制造服
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上述内容需以双方最终签署正
式协议内容为准。
(二)为南京凌鸥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最高债权金
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的担保合同、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担保
最高债权金额为 600 万美元的担保函(按 2026 年 8 月 24 日汇率换算约为人民币
系列债权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余额未超过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担保合同所涉及的
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易冲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成都易冲发展规划和经营
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对
全资子公司成都易冲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为南京凌鸥提供担保年度额度预计事项是为进一步确保全资子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
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南京凌鸥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
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增加预
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增加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事项是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与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640.92 万元(指已
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且均为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36%和 2.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
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