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被担保人名称 是否有反
额 (不含本次担 预计额度内
担保
保金额)
上海气焊机厂有 不适用:本次
限公司 为新增预计
沪工智能科技(苏 不适用:本次
州)有限公司 为新增预计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3,146.75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18
特别风险提示 无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气焊”)和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沪工智能”)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气焊计划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
请额度不超过 4,95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计划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将为上述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全
资子公司上海气焊和沪工智能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为 7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
权票为 0 票。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余惠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133213544P
成立时间 1981 年 6 月 30 日
注册地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177 号
注册资本 4,2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数控切割设备、焊接成套设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
机器人、数控机床、精密设备的设计、制造,自产产品
销售及售后服务与维修,从事工业自动化科技、软件科
经营范围 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28.06 8,404.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8,430.13 3,345.31
资产净额 5,697.93 5,059.04
营业收入 7,493.85 651.14
净利润 699.70 -60.51
(二)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余惠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1TA7DYXW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 太仓市大连西路 66 号
注册资本 45,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机器人、激光设备、自动化成
套设备、金属切割及焊割设备;软件开发、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经营范围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218.27 36,622.0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4,390.19 13,962.38
资产净额 21,828.08 22,659.66
营业收入 5,511.65 17,704.25
净利润 -831.58 295.7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气焊和沪工智能分别提供 4,950 万元和 5,000 万元
的担保,保证期限分别为 3 年和 2 年,保证期间根据上海气焊以及沪工智能办理
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
起算。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具
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气焊和沪工智能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
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146.75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18%,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