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1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
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不可抗力的影响,公司采用营业收入指标进行考核,条件已成就。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等相关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后续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
手续,同意后续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手续。
二、《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