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 人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D
(不及格),共 6 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或当期归属条件。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106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