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8月6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在自查期间,公司4名自然人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结合本激励
计划的进程以及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经核查,其买卖公司股票行
为均发生于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完全系基于其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
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
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
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
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
用与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