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
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对象的议案》。
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列入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成就,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向符合条件的 3,6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8.218
万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771,205 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于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以下的 6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 5 名
激励对象,共计对应的 708,179 份股票期权;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29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
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11,706 份;因为公司实
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96 元/股调整为 28.16 元/股。该议案
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在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8.16 元/股调整为 27.06 元/股,期权
数量不变。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在公司
权的行权价格由 27.06 元/股调整为 26.91 元/股,期权数量不变。该议案已经由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根据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
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
根据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
权期间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
息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鉴于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在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将由 27.06 元/股调整为 26.91 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因此以上 V 值(每股的派息额)
以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的每股现金红利为准;调整后行权价格自本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且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生效。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在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06元/股调整为26.91元/股;
公司就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实施
权和批准,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符合适用法律、《公司
章程》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