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6-04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售条件,同意公司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7,575股,并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应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和《关于2025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4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五)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年6月6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561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427.33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于2025年6月5日完成登记工作。
(七)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9.14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登记工作。
(九)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十)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会议)和《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13名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9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87,000股,
预留授予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7,000股)。
(十二)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
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106,000股,预留授予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11,500股)。
(十四)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部分5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027,575股。
二、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限售期及禁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之日起3个月(即2026年6月5日-2026年9月4日)。
第一个禁售期满后,若公司整体市值表现达到预设目标,公司2025年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起可按规定比例
解除限售。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一个解除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一个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限 对应考 以2024年营业收 以2024年净利润 元,以恒定汇率计算较2024年度增长
售期 核年度 入为基数的年度 为基数的年度净 16.78%,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营业收入增长率 利润增长率
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
A) B)
Am An Bm Bn
首次授
予部分
第一个 2025年 13% 10% 14% 10%
解除限
售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恒定汇率计算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
依据,下同。(恒定汇率指: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汇率)
注2:上述“2024年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汇率波动
相关损益影响、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考核指标对应解除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限售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增长率(A)或 An≤A
X=75%
考核年度净利润
Bn≤B
增长率(B)
A
考核管理办法,每次解除限售节点评估员工上一年度
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A、B、C、D四个档次,并得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达到A
解除限售系数(解除限售系数:评估档位A为1.0、B 档,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
为0.8、C为0.6、D为0)。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 核要求。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统一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现有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027,575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并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
数量
获授限制性 本期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已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售数量 限售数量
数量(股)
(股) (股) (股)
执行董事,首席运
张达 65,000 0 16,250 48,750
营官,首席财务官
陈朝勇 执行副总裁 50,000 0 12,500 37,500
姜英伟 执行副总裁 50,000 0 12,500 37,500
周炎 高级副总裁 40,000 0 10,000 30,000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
徐向科 40,000 0 10,000 30,000
会秘书
张婷 非执行董事 30,000 0 7,500 22,500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534 人)
合计 540 人 4,080,300 0 1,027,575 3,052,725
注:鉴于 1 名激励对象于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离职,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要
求,其在禁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禁售期届满后公司为其解除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故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中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0,000 股禁售期满后可同其他激励对象一同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剩余 30,000 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按照《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首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027,575股。因此,我们同意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锁事项已获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的解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锁对象及解锁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事项尚需由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
记结算事宜。
六、备查文件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