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8 证券简称:杰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3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出具《关于同意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58 号);2026 年 8 月 7 日,北京证券交
易所出具《关于同意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函》(北证函〔2026〕859 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33,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人 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8.8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4,387,26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
[2026]518Z012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原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用募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资金投入 集资金投入
合计 81,203.19 61,838.53 56,438.73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
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的客观实际需求,主要原
因如下:
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
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
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
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
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
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因此,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
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
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
作流程如下:
事项实施前,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并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合同或实施。
经公司内部按程序逐级审核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以自有
资金履行付款义务。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内
部审批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
资金存款账户。置换需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
(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珠海市杰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