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6-04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金诺”)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27,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176,42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0,999,928.08 元,扣除
相 关 发 行费用 ( 不含增 值税 )15,939,967.82 元后 ,募集资金 净额为 人民 币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3KMAA2B0279)。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经调整及置换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拟投 累计投入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总投资
号 入募集资金 金额 募集资金
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途
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合计 235,596.36 69,506.00 24,991.45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 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
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募
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投资建设年产 80 万
吨硫磺制酸、30 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 万吨 52%磷酸、30 万吨磷酸一铵、2
万吨氟硅酸钠项目,同时投资主体及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累计投入金额
号 资金 余额
注:募集资金余额为专户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全部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
具体余额构成及存储情况详见《关于募集资金 202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46)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
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
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
型,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黄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现金管理的全部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
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和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
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7,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或定
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财务总监黄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
具体负责现金管理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等。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