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知》(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
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