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0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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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6-03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为:
  “本公司”、“公司”、“甲方”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财务”、“乙方”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签订的协议
内容,航空工业财务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
算等业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
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均
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截至目前,该协议尚在履行中。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航空工业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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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航空工业财务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
结算等业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
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
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由于航空工业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成为先生、郭高航先生、邓江湖先生、黄凯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谢洁平女士、邵青先生、马振锋先生、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
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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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注册资本的 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6,55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66%。航空工业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
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
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于
人民币,股东单位 4 家。
  (三)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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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工业财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净利润 75,42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航空工业财务资产合计 17,557,66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2,058 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16,055,548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3,038 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14,809,503 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
   由于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航空工业财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航空工业财务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
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航
空工业财务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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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
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航空工业财务
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人民币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
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二)贷款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定价影响因素相同第三方发放同种
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平均
利率。
  (三)结算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
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就同类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
及非融资性保函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
三方提供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亦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在商业银行
就同类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所确定的费用。
  (五)关于其他服务: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
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
述外,航空工业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
航空工业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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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拟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金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其子公司与
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
制,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
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
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
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等贷款类金融服务。
  (三)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四)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
  六、风险评估情况
  (一)本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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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
  (二)经查阅航空工业财务相关资料,航空工业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
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未发现航空工业财务存在违反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四)根据本公司对航空工业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航
空工业财务的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航空工业财务的风险管理
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
风险问题。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意公司制订
的在航空工业财务办理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航空工业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航空工业成员单位的结算平台,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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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与航空工业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提供的
多元化金融服务,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
的利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航空工业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遵
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存款余额为 183,625.45 万元,
贷款余额为 0 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航空工业财务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航空工业财务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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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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