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分别召开 2026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已回购尚未使用的 32,543,837 股股份用途
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5,052,792,571 股变更为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7 日、2026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特变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6-041)、《修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公告编号:临 2026-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 年 8 月 25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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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
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后请致电上述
联系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