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同意公司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3.832 万股。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