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一层公司会议室。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3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71,818,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7 人,代表股份 245,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 场 和网 络 投 票的 中 小股 东 及股 东 代理人共 计 145 人, 代 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6,624,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37 人,代表股份 245,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43,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
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7,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5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43,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
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7,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85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苏敦渊律师和乔石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