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3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按回
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8月24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75,21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
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