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34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55,219 股
? 归属股票来源: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98.6839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2,237.4426 万股的 1.6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28 元/股(公司 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1.33 元/股调整为 11.28 元/股)。
(4)激励人数:84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一个归属期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二个归属期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1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78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事业部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在 2024 年-2025
年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度(X)
设置不同的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激励对象签署的
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事业部业绩考核指标
X < 80% 80% ≤ X < 100% X = 100%
完成度(X)
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 0% X 100%
④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
“C”
“D”
“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
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事业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1)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奔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
(以下简称“
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54)。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7)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第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限制 因分红送转导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
归属日期 性股票剩余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致归属价格的
(调整后) (调整后) 人数
数量 调整情况
日(第一批) 年权益分派已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实施完毕,授
制性股票共 49,019 股;3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
日(第二批) 股票 31,363 股;合计作
元/股。
废 80,382 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955,219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7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李长松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当人选;
合归属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以下简称“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
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2025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五)事业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 激励对 象所属 部门 2025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部门
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
在 2024 年-2025 年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
况,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各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部门层面归属系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9
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
名,其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授予的其余 77 名激励对象
中:77 名激励对象部门层面归
属系数为 100%。
(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9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
名,其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D、E 五个等级。其中 A、B、C 归属比例 100%,D、E 归属
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比例 0%。
格,授予的其余 77 名激励对象
中:7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
属系数为 100%。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9 名,其中 2 人离职,上述人员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13,704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 77 名激励对象达
到归属条件。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归属 955,219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955,219 股
(三)归属人数:77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1.28 元/股(公司 2025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1.33 元/股调整为 11.28 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董事、研发中心总
经理
董事、总裁助理、
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职工代表董事、营
销中心总监
小计(7 人) 330,361 165,182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人员(共 70 人) 1,580,053 790,037 50%
合计(77 人) 1,910,414 955,219 50%
注:江斌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李长松先生
为 2026 年 1 月就任为公司董事,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 2 人。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归属 95.52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激
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
安排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的进行,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