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8月24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总经理孔德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
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副总经理张蕊先生简历
张蕊,男,198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北京或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乐都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 2022年09月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22年09月- 2023年0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0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
信息记录,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