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重庆冠宇动力
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冠宇电池
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动力”)、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先
后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
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冠宇持有重庆动力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0MA7KUGWW0R
成立时间 2022 年 3 月 25 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平山产业园区平山大道 21 号(自主
注册地
承诺)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经营范围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098.32 85,531.0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1,020.69 61,791.42
资产净额 24,077.63 23,739.67
营业收入 17,320.09 48,289.62
净利润 312.98 2,009.18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本公司持有浙江冠宇 59.07%股权;本公司高管所在的员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工持股平台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
江冠宇 4.14%股权。
法定代表人 刘建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24MA2JGM4K4R
成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横港路 8 号
注册资本 239,914.5058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经营范围 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657,395.69 637,727.81
负债总额 392,942.34 374,245.74
资产净额 264,453.36 263,482.07
营业收入 83,627.34 212,693.49
净利润 735.75 -7,231.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
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
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
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
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
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浙江冠宇少
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浙江冠宇、重庆动力就该担保事项为珠海冠宇提供
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
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
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
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8.27 亿元,全部为
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68%,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0.82%。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